問與答
環保局對於保護檢舉人個資,一律都以保密處理,不會有個資外洩問題,另檢舉系統上傳之影片及照片,亦會提供行為人檢視確認違規行為,請檢舉人務必小心檢舉影片內拍攝角度及其相關資訊是否有透漏您的身分之虞,因此,建議你若有相關疑慮或問題,可自行評估再行檢舉。
因社福團體眾多,本局無特定扶助對象,故本局尚未有將獎金捐贈社服團體之服務。若檢舉人有此意願,請於領取獎勵金後,再請自行捐出相關團體。
(一)依「臺北市檢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獎勵辦法」之規定,民眾檢舉違反本法之案件均需經本局後續依法查證屬實處分確定後,再依實收罰鍰金額發給獎金。是以,獎勵金的發放需在受處分人繳交罰款結案後,方進行通知檢舉人領取獎勵金事宜。
(二)另對於經本局查證屬實處分確定之案件,本局會經電腦查詢行為人已繳納罰緩之案件,並核對其檢舉人於系統提供之身分及金融帳號,核對無誤後,將立即辦理發放獎勵金事宜。
(一)照片和影片中的違規行為需明確清晰,易於辨認並提供可供查詢之車牌、門牌等資料。
(二)影片和照片中有顯示日期、時間(可事前於拍照器材中設定顯示 : 年、月、日、時、分、秒)。
(三)照片及影片中違規的地點應有背景,如特定建築物、招牌、明確地址或橋樑,以為佐證。
(四)拍攝亂丟廢棄物之行為樣態(最好能連續拍攝)。使用攝影機則全程攝影為佳,行為人如有駕駛汽(機)車,應拍下車號,且最好拍到行為人面貌,以便於查證。
(五)除了需提供以上照片內容外,請另外說明(書寫)清楚相關違規事實(人、事、時、地、物)。
任意棄置垃圾包、煙蒂、紙屑、亂吐痰、吐檳榔汁、遛狗(或其他寵物)糞便未隨手清理、餵食棄犬造成髒亂、張貼違規小廣告、任意傾倒廢土或廢棄物、未依規定塗鴉及其他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之行為;細項請參閱臺北市檢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檢舉獎金發給基準。
(一)目前本局辦理民眾依「臺北市檢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獎勵辦法」所檢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之案件,經檢視其所提供之證物資料明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之規定者,若為一般人員所為,則會派員至現場查察,如可查證實際行為人身分者,將予以依法告發。
(二)若污染行為者係車輛駕駛或乘客所為,則依行政序法第102條規定,於作成行政處分前,通知車輛所有人提出說明,後續再依其陳述意見結果,依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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