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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項舉報係提供檢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獎勵辦法案件專用,檢舉或陳述內容與無關者,將不予處理及回覆。

二、檢舉人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發給獎金

(一)未於前項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檢舉系統網站提出檢舉。

(二)以匿名或虛偽姓名檢舉。

(三)為環保局及所屬機關人員。

(四)未敘明違規事實或未檢附具體證據資料,經環保局或稽查大隊通知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或補正不全。

(五)未於發現違規行為日起七日內提出檢舉。

(六)未以真實聯絡電話或地址提出檢舉。

(七)就同一案件,檢舉人已依其他規定領有檢舉獎金。